根據縣政府辦干部隊伍建設實際和工作需要,經縣委組織部、縣委編辦同意,決定面向全縣各鎮街、縣直單位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選調名額
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3名。
二、選調范圍與條件
(一)選調范圍
全縣各鎮街、縣直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公務員(科級領導干部除外)。
(二)選調條件
1.具有良好的政治、業務素質,品行端正;
2.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3.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中共黨員;
4.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(含試用期),服務期限已滿(鎮街公務員服務期為5年,選調生服務期為2年),計算時間截止2020年11月30日;
5.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(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當年年度考核除外);
6.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:
1.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;
2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;
3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4.受到誡勉、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;
5.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定,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;
6.法律、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選調程序
(一)報名
符合條件人員,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間到縣政府辦政工室報名。報名對象需提供以下資料:
1.《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》一式兩份(需加蓋單位黨組織公章);
2.身份證、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。
(二)資格審查
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,提出參加筆試人員名單,報主要領導審定。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。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,一經發現,取消選調資格。
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計劃數比例達到2:1,進行筆試和面試;達到1:1但未達到2:1,只進行面試;未達到1:1,只進行考察。
(三)考試
根據資格審查合格人數,組織筆試和面試,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
筆試(占綜合成績的50%):采取命題寫作的方式進行,主要測試綜合分析和文字寫作能力。筆試后按選調計劃數1: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。
面試(占綜合成績的50%):主要測試邏輯思維能力、行政決策能力、應變能力、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、口頭表達能力及個人形象氣質等。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,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,則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,方可作為考察對象。
(四)考察
根據綜合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: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,由縣政府辦對其思想政治表現、道德品質、業務能力、工作實績、生活作風等情況進行考察。
選調過程中各個環節均不進行替補。
(五)公示
縣政府辦根據考察情況,研究確定選調對象,對擬選調對象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。
(六)轉任
公示無異議,按規定辦理轉任手續。
四、組織實施
公開選調工作由縣政府辦組織實施,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政府辦負責解釋(聯系電話:0736-326103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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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0年12月21日
原標題: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實施方案
文章來源:https://www.li-xian.gov.cn/xwzx/gsgg/content_83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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